今年12月31日前,茂名市要完成对药品批发企业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县及县以上城市的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。对逾期不能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的处理,最终仍不符合要求的,要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。
据统计,我市目前共有零售药店近3000家,仅县及县以上城市的药品零售店就有900家,要求这些零售药店至少要有一名驻店药师,其他从业人员均需经过有关部门的GSP认证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,经营面积40平方米以上;药品需分类摆放,严格按照质量管理程序,健全质量管理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