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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友被车行送派出所,该男子目前已被刑拘
一个22岁的男子戴某,在高州某摩托车行留下女友“抵押”,然后试车“试”到茂名并将车卖掉。劣迹斑斑的戴某,从2003年至今,共偷摩托车7辆及其它财物一批,最近被茂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。
今年5月份的一天下午,高州市区某摩托车行来了一男一女,两人都是年轻人,自称是恋人,男的黑瘦,女的娇俏。男子称要买摩托车,叫车行的人推了一辆崭新的红色男装铃木摩托车出来试车,留下女友张某在车行,说“有女友在此不用怕”,便把车从高州城区一直开到茂名,再也不回头。一个月后,他把摩托车以500元价格卖给了别人。戴某开车走后,女友张某被车行员工送往派出所调查。
经审讯查明,从2003年7月至今,犯罪嫌疑人戴某频频在茂南金塘、茂名市区作案。作案时,他多数是利用同学或熟人的关系偷摩托车锁匙开车走,或明目张胆提出借车用一下然后开走卖掉;或者趁人不备时公然破门入室盗窃,人民币、冲击钻、手机、铝窗,凡值钱的东西都偷。戴某常到市区某发廊光顾,和发廊老板混熟后便提出“借车”,借到手后就卖掉;去年下半年,戴某曾到官渡某车行找到车行一员工并设法在车行过了一夜,晚上乘该员工外出之机剪开铁闸将一辆全新太子摩托车开走。今年6月中旬,戴某在市区某网吧被河东派出所抓获,移交金塘派出所后经艰苦审讯查明,戴某前后偷了7辆摩托车,还曾盗窃手机、现金等。
转载自《茂名日报·都市版》(2005-06-30 第一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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